农村搞“瞒产私分”其实是一个全国性的“老问题” 。“瞒产私分”起源于“浮夸风”;为了迎合“大跃进”,农村干部怕“拔‘白旗’”,争先恐后“放卫星”,结果社员连饭都没有吃。于是,人人“作贼”,队队“瞒产”;蔚然成风,连中央都为之无奈。据说,毛泽东都为此情况讲了一段有名的话:“生产大队小队普遍一致瞒产私分,深藏密窖,站岗放哨,保卫他们自己的产品……我以为生产队的做法基本上是合理的。”
据生产队里人说,从1959年初开始,先是偷,见什么偷什么;青蚕豆、嫩黄豆、特别是红薯。当时大队有人监督收获,白天队里挖红薯时,边挖边埋,晚上又去“捡漏”,“捡漏”的比白天收得不会少。“捡漏” 的也是全队分,这样一块地的红薯要分两次,费时费力,干脆就搞“瞒产私分”。近年好多了,因为已变为“合法化”了。收了粮,生产队不分谷,分米。理由很充足;一是打米来回四五里,社员不方便;二是各家没有粮囤,有的连放谷的地方都没有。可细想,这里“漏洞”有多大?七一年时有人以“阶级斗争的‘新动向’”,向县里揭发了此事。生产队是公然打着“集体”的牌子,耍花样“瞒产私分”。花样是在打米上,说是打“八二五米”(一百斤谷打八十二斤半米,十七斤半糠),实际打成“七二米”(一百斤谷打七十二斤米,二十八斤糠);却仍然按“八二五米”分,社员把分回去的“精糠”一筛,每一百斤谷的糠中至少能收回“碎米”八九斤。就这样一来二去,每打一百斤谷队里要贴补十四斤谷。钱北大队人均每年分谷二百六十七斤,生产队为此要人均补贴三十七点三八斤谷;全大队共计为一千六百九十三人,一年的补贴稻谷高达六万三千二百八十四斤(相当于一百亩的晚稻收成)。而“令人发指”的是这些“漏洞”,各个生产队的瞒产竟然是利用“储备粮”来作掩护。口粮谷所发生的不足,先用“储备粮”补上;下季新谷入仓先瞒产补足“储备粮”。周而复始,使“储备粮”长年处于账物不符,严重地破坏了“储备粮”“备战,备荒,为人民”的基本原则。
帐不算不明,这个“盖子”一揭开,上下震动;县革委会见了检举信,立即发文要求“严查”;公社也下发通知,强调各个生产队以“分谷为主”。“大队应加强对‘储备粮’的管理,认真查实,作到账物相实。”各碾米站必须严格加工的标准,认真登记。并由“大队治保会” 负责验斤。
生产队队委们为此开会讨论,我“荣幸”地被“特邀”参加。队委们各抒己见,嘴里说什么都有,心里仍想“分米”。队长是个憨厚人,说:“我作队长,只图社员能多吃一口。分米!”我不敢多事,只说:“多去条船先装批糠回转。生产队养猪场到外面买回来几百斤糠,说破了天也不犯错吧!”
队委们相互看看,笑了;于是当晚就装船打米去了。
其实,碾米房“严格加工的标准,认真登记”只是一句话,历来打米都是称归称,登记多少谁也不当回事。要“查”生产队分米是不是补贴了谷,“漏洞”在糠上。打米先用橡胶辊砻谷机使稻谷的颖壳与糙米分离,这颖壳是砻糠;再把糙米经碾米机去掉糙米的皮层,达到白米的等级成品。队里打米并不是要“精白米”,而是调大碾米机的筛孔,使碎米隨同精糠流出。社员们再用细箩仔细地从精糠筛出碎米,煮稀饭或磨粉作团子吃。如在打米时,“转移”部份糠;便“数物相符”了。
第二天,“大队治保会”来验斤,什么话也没说。生产队队委们对我挺佩服,从此许多事也“特邀”我参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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